民事案件中,若被告难以联系或通过常规手段无法送达,法院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公告期为60天,期满即视为送达完成,文书生效。若被告在境内无固定居所,公告期延长至3个月。
移送管辖裁定公告内容是不需要重新送的,一般移送管辖权之后就应该对该案件作出是否受理,这样才能保障到案件是否可以依法的处理,如果受移送的法院确定不属于自己本院管辖的,就需要向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劳动仲裁公告送达不产生任何费用的,法律制度从来没有规定,仲裁机构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会产生额外的费用。而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是免费的,相关的费用都是由国家财政予以保证的。
仲裁裁决公告送达的期限为60天,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其他情况导致无法准确的想受送达人送达的,可以在《中国劳动保障报》上进行公告,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的,不管受送达人收没收到,都视为已经送达了。
目前来说仲裁是否能够公告送达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公告送达仲裁调解法未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按民事诉讼法的程序公告是没有问题的。可以缺席裁决。不过实践中,大部分地方不会采用公告送达,一者是法律没有规定,不具有操作性;二者是仲裁毕竟区别于诉讼,效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