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咨询该律师签完合同后两份合同都在对方手里的情况下,应该直接跟对方索要一份,签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各持一份合同,合同不应该被哪一方全部收走。若是依旧不知道两份合同都在对方手里怎么办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两份合同都在对方手里的是可以向对方索要一份的,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在协商一致达成合意之后,此时是要签订民事合同的,并且一般合同都是一式两份的,这两份合同是一模一样的,但此时是由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分别持有一份。
签完合同后两份合同都在对方手里的情况下,应该直接跟对方索要一份,签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各持一份合同,合同不应该被哪一方全部收走。但是,合同也不会因为被对方收走就失去法律效力,如果对方不把合同给自己,这样做是不合理的。
两份合同都在对方手里应当去劳动部门举报,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