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就是说要是有人不肯按照法院判决书上说的去做,我们国家的法院就有很多手段来对付他们,比如不让他们出国,在信用报告里留下不良记录,甚至还可以公开公布那些不守规矩的信息。不过咱们得注意,这种情况大多还是算在民事案件范围内的,所以一般来说,只要不是涉及到骗人或者故意赖账这样的刑事犯罪,都不用担心会坐牢。当然了,如果你真的没办法还债的话,也可以申请破产保护或者个人债务重组什么的。
好,跟你说说关于民事债务纠纷和刑事责任的事儿。一般来说,这种债务问题可不会给你闹到牢里去,除非那个人存心赖账,搞什么欺骗之类的行动,而且还得达到犯罪的地步才行。比如说,假如那人是用欺骗手段弄来的债务,又或者明明有能力还债却故意拖着不还,那么就很可能让他犯了刑法上的毛病,像是叫作诈骗罪还是啥的,或者干脆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所以光是欠钱不还这点事,还真不能让人直接坐牢。
借了别人钱又拖着不还的话,虽然说告上法庭也不会让你坐牢。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民事案件,跟犯罪可没有关系,所以也不会让你坐牢。但是,要是被债主真的告到法院去,最后法官判决你还钱,那么你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把钱还上就算这事完事了,基本上是肯定不用接受刑事惩罚滴。当然咯,假如你明明有钱却还是不肯还债,而且弄得特别严重,那就可能犯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了,这个时候你就要小心点,可能要坐牢之类的刑事责任。
在咱们中国的《刑法》里有个叫“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就是说如果有人故意去伤害别人,看这个伤得重还是轻,以及给人家带来的影响吧,就可能会被判刑。尤其是如果是为了钱、为了债什么的故意动手伤害人的话,那就是算“故意伤害罪”了。当然,你要动手把人家打得半死或是直接打死,或者下手特狠毒导致人家受了重伤又落下了终生的残疾,那你可能就得蹲个十年、八年,甚至是被判死刑都说不定。
假设那个欠债人就是不还钱,而且还躲着不露面儿,那人民法院就可以看他欠款的多少、躲藏时间的长短来决定要不要罚他的款,关他几天。但要是真的弄出了什么大问题,那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过,只是单纯地欠债不还又藏起来不见人这种行为,可不一定就是犯罪。需不需要去坐牢这个事情,还是得看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