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结束后还能补交证据吗
时间:2025.02.15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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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仲裁结束后通常禁止补交
证据,因仲裁庭已在规定
举证期限内要求各方提交。
逾期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可能不予采纳。
2.但存在特殊情况时,若有
新证据且在仲裁结束前无法知晓或获取,且对案件裁决有重要影响,经仲裁庭许可,
当事人可补交证据。
3.当事人需向仲裁庭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补交证据的理由和必要性。
总之,一般不能随意在仲裁结束后补交证据,需符合特定条件并经仲裁庭许可。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进行仲裁,仲裁庭在规定举证期限内要求双方提交证据。仲裁结束后,小朱称发现新证据,欲补交,小李则认为仲裁已结束,应禁止补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通常情况下,仲裁结束后禁止补交证据,仲裁庭已在规定举证期限要求提交,这是为
保证仲裁程序的公正性与效率性。
2.若小朱能证明该证据属于新证据,在仲裁结束前确实无法知晓或获取,且对案件裁决有重要影响,同时向仲裁庭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和必要性,经仲裁庭许可,便可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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