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性与可撤销性的关键差异在于起源、认定程序、法律效力、违法追究和适用期限。无效合同自订立起即无约束力,因严重违反生效条件不可补救;而可撤销合同已生效但允许通过发现瑕疵后行使撤销权,使效力暂时或永久消除。
合同有效性与可撤销性的关键差异在于起源、认定程序、法律效力、违法追究和适用期限。无效合同自订立起即无约束力,因严重违反生效条件不可补救;而可撤销合同已生效但允许通过发现瑕疵后行使撤销权,使效力暂时或永久消除。
关于仲裁裁决的撤销,当事人应在收到裁决书次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双方需按裁决内容承担责任,未履行方可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机构在接诉后两个月内作出撤销或驳回决定。如法院需仲裁庭重新审议,将发出命令;如仲裁庭拒绝,法院应恢复撤裁程序。执行中撤裁请求导致中止,裁决错误则撤裁成功并终止执行,否则恢复执行。撤销裁决具有否认有效性的法律效应,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重新仲裁或向法院诉讼。
仲裁调解书可撤销,当事人收到后六个月内可申请,法院可使其失效。法定情形下,仲裁委员会也可申请撤销,如未签有效仲裁协议、争议超范围、仲裁不当、虚假证据、隐瞒关键证据或仲裁员违法违规等。
关于撤销仲裁裁决的规定有两种情况:如果劳动争议双方有仲裁协议,应在收到仲裁书后一个月内提出撤销请求;若无仲裁协议,则需在收到仲裁书后六个月内申请撤销。若是对撤销仲裁裁决书需要多久疑问的,参考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