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咨询该律师中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有效期一般为50年,自然人作品至作者死亡后50年内,法人作品则自首次公开后算起。个人著作权至作者终身及死后50年截至自然年度末;法人作品无特别规定的,则以首次公开后50年为准。
实质性相似加接触分析法这种方法是在计算机软件版权纠纷的处理中得到普通使用的一种软件侵权认定方法。所谓的实质性相似主要是指两项程序之间在形式和内容上存在着相似之处,且存在着实质性相似。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的权利有: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复制权。5、发行权。6、出租权。7、信息网络传播权。8、翻译权。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条件:1、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2、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一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3、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发表过的。4、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