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你的借条过了3年的诉讼有效期还没去起诉的话,也别担心。按照上面提到的那一条款,你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找回这个诉讼期。比如,你可以去找那个欠债的人告诉他,你要追讨这个钱;或者他主动说要把欠你的钱还给你;又或者你直接选择去法院告状或是申请仲裁等等。这样子做之后,诉讼有效期就会被重新计算。
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当人去世之后,如果他没有留下遗嘱指定谁来接替他的财产,那这个时候就需要打官司来处理了。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来说,就是从被继承人离世的那一刻开始,如果还没能确定出谁是继承人或者谁来管理他的财产,那这个时候就叫做“诉讼时效中止”。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个时候,继承人或者财产管理者还没能确定出来的话,那他们想要争取自己的权益就会遇到困难,这样一来,诉讼时效也就会暂时停止计算了。
当有人去世后,继承人或者说管理遗产的那个人没能及时选出来,这在法律上来说就叫做“诉讼时效中止”。这么一来,债权人可能就要失去向遗产继承人或者管理员追讨欠款的机会了,因为他们可能都还不知道是谁有这个资格。所以这时候你可能觉得案件就被暂停处理了。但是别急,等到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员确定下来而且开始行权之后,诉讼时效才会继续进行。
那个,说到诉讼时效中断,就是你作为权利人去找那义务人要求还钱,或者他自己答应还债了呀,又或者是你拿起法律武器起诉他或者去仲裁委申请仲裁这些事儿。就比如说,欠条上面写的那个人说好愿意还钱了,或者你直接去法院告他要求还债的话,那这个逾期的时间就要重新开始算。所以咧,欠条这个东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是有可能让诉讼时效中断的。
简单说就是你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你开始想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这就意味着你的诉讼时效要从新算起。比如说,你因为借条上的钱欠着人家没还,于是找对方讨债;或者说,对方答应还钱给你,或者你把他们告上法庭或者申请仲裁等等,这些都是能让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所以,别以为有了欠条就万事大吉了,诉讼时效还是会中断的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