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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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损毁赔偿含财产损失与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失指因名誉受损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如错失商机、收入减少。精神损害赔偿旨在抚慰受害人,数额依侵权人过错程度、行为情节、损害后果而定,一般在5000元到5万元,情节严重时远超此数。受害人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让侵权人担责,欢迎咨询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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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损失费无固定标准,数额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由法院依法裁决。我国法律明确保护名誉权,侵权行为如恶意诋毁、散布虚假信息等需担责。法官判定名誉损失费时,会综合考虑侵权因素。情节严重致受害人声誉损害大的,赔偿额高;情节轻的赔偿额低。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依法裁决,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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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诬陷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需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考量因素包括手段、内容、影响、被害人反应等,如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引发广泛负面评价等。被诬陷者要学会用法律维权,收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恢复名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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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一般不构成诽谤罪,因其不具备自然人的犯罪构成要件。但单位中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且主观故意实施诽谤,情节严重时,符合诽谤罪构成要件,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实际判断此类法律问题复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