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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撤销执行不能简单等同于结案。撤销执行是法院暂停执行动作,案件最终状态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因执行依据撤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等合法原因,且无其他争议和后续执行条件,可视为结案;若是暂时举措,如执行异议审查中或有恢复执行可能,则案子未真正结案。撤销执行只是执行环节,要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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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宣告后有法定上诉期,上诉期无人上诉判决即生效。生效判决规定履行期限,期限结束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延期四年宣判且判决生效、规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可申请。法院收到申请审查,符合条件启动执行程序,采取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措施。但实际执行时间因案件和被执行人能力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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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畴内可自主选择适用于彼此法律关系的法律,这体现私法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但该选择并非绝对,若所选法律与国家公共利益及强制性规定抵触则无效,如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总之,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有优先性,但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以维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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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并立案后,一般执行程序会暂停,因该诉旨在纠正错误生效裁判,继续执行可能无法恢复裁判原状。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执行标的为特定物品且不影响执行债权人利益,经法院审查同意可继续执行。通常立案后大概率暂停执行,依审理结果决定后续,需依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