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刑事拘留后,需要被移送至看守所。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工作中,对直接受理的案件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当遇到法定且特殊的紧急情况时,可以对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犯罪的嫌疑人,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嫌疑人关进看守所,不仅是为了保障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是对嫌疑人的一种必要监管措施。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要是没有按照法定要求羁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那可就违法了。这会影响案件的侦查,证据也不好收集和固定,还会损害被拘留人员的权益,让案件处理得不合理不公正。
在盗窃案调查中,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可能会被关在看守所里。如果警方觉得羁押对案件侦破有帮助,或者嫌疑人符合羁押条件,就会把他送到看守所去,防止他逃跑、毁灭证据或者再次犯罪。具体要不要羁押,以及羁押的时间长短,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定程序来决定。
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取保规定,不得擅自离境或干扰证人等。否则,将失去取保资格,被送回看守所。此外,如果出现新的犯罪事实或案情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强制措施,当事人也可能会再次被送进看守所。因此,取保候审并不是绝对的自由,当事人需要严格遵守规定。
取保候审后再次被关进看守所,可能是因为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比如擅自离境、妨碍证人作证、销毁证据等。也可能是警方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嫌疑人的危险性增加了。还可能是案件有了新的进展,需要采取更严格的强制措施来保障诉讼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