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监视居住结束后,不一定能转成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通常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司法机关将根据案件的具体进展,深入审查和妥善处理相关事实。如果案件证据充分稳定,该案可能进入起诉和审判等后续程序;否则,证据可能不足,取保候审措施可能被解除。
在许多案件里,经过批准的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一般不会对案件正常审理造成影响。而要不要延期开庭,则主要受很多因素影响,比如案件复杂程度、新关键证据出现、相关当事人申请以及法院综合分析后决定等等,而不是单纯看是否达到法定监视居住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后监视居住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该措施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共同实施,主要目的是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动,并对其活动进行监控,以便侦查破案。对于一些复杂的案情或需要长期监控的情况,可以适用长期监视居住,但法律对其最长时间进行了严格限制,即不得超过六个月。
具体来说,如果被告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被告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实行监视居住。另外一种是在指定的居所,比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等有关场所。
承办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住址等身份状况,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的事项和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执行机关的名称等内容,并向被监视居住人宣布。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