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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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给已婚儿子的钱的归属需依情况而定。若父亲明确表明钱仅赠与儿子个人,如通过书面赠与协议注明,此钱属儿子个人财产,是“明确赠与一方”;若父亲未明确表示,按照法律,这笔钱通常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父亲的赠与有无明确指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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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时财产分割与孩子是否成年无关。夫妻共同财产遵循平等分割原则,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均属此类,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依财产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判决。而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因身体受伤获的医疗费等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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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情况:一方父母出资购置且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属该子女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特殊约定,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无特殊约定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依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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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父母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母亲离世,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为其遗产,无遗嘱则由父亲、子女及外祖父母(若健在)法定继承,一般平均分配。父亲再婚后,其个人财产有相应部分,他有权处置。若父亲离世无遗嘱,遗产由现任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继承。家庭财产分配有争议,可协商或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