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若一方因婚外情导致另一方提出离婚,那么彩礼通常不会被退还。因为婚外情并不是法定的退还彩礼的理由。彩礼的退还需要满足特定的规定和条件。不过,要是婚后夫妻双方没有一起生活,或者彩礼的支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那么在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中,他可以请求退还彩礼。
彩礼的给付和收受都是附条件的,不能简单地将给付彩礼视为男方的“赠与”行为,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比如,已经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所以,索要彩礼不是男方的“特权”,也不是女方的“原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婚内不忠行为不直接导致彩礼退还给男方。彩礼退还的法定条件通常是双方未领结婚证或婚后未共同生活。出轨虽非法定退还理由,但如导致男方经济困难,男方可在离婚程序中要求女方补偿。
若双方未登记或共同生活,应退还全部彩礼;男方有过失,女方可拒退部分。双方可协商,未达共识可暂缓退还,建议男方诉讼。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将会依据当事人各自的行为和过失情况来作出公正裁决,以此确定最终的返还金额。
订婚后,若男方出现背德行为导致关系破裂,女方需退还彩礼,因为此时尚未完成结婚登记。但如已完成登记并共同生活,感情破裂后则不需退还彩礼。这符合我国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