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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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转移资产可能涉及多种罪名。通过非法途径隐匿或私转国有资产,可能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外汇管理领域,逃汇行为构成逃汇罪;为掩饰特定犯罪所得及收益来源性质而转移资产到境外,构成洗钱罪。该行为是否犯罪,取决于资产性质、转移手段及是否逃避监管等,要依具体法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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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构成赌博罪,涉及金额无全国统一确切标准。一般抽头渔利累计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等属情节严重的赌博行为,更易被认定构成赌博罪,但认定时需综合考量赌博方式、社会危害性、当地司法政策等多种具体案件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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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非法所得计算复杂。赢取的钱物,包括平台奖金、他人赌资,以及抽水盈利部分都属非法所得。法律实践中,计算时扣除直接赌本,为赌博提供便利的成本不扣除。涉及相关案件,司法机关会依据银行流水、赌博平台记录等证据,对网络赌博非法所得进行综合认定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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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换钱本身不一定属于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若扫码换钱是正常商业交易中的货币兑换或支付,与赌博无关,则不涉此罪;但若扫码换钱是为赌博活动提供资金流转便利,是赌场运营环节,且主观明知,就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