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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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将房产无偿转让给子女后出现债务情况,需具体分析。若赠与早于债务且合法有效,债权人难要求撤销,子女权益通常不受影响;若赠与晚于债务且侵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起诉撤销。但子女不知情、未损害债权人利益且房产已合法登记,子女有机会维护权益,此类法律问题需多方面综合判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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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诉讼中,诉讼参与人一般性不直接涉及父母财产冻结。但特定情事下,如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转移至父母名下,或父母为其债务提供担保等,父母财产可能受影响。常规法律程序里,谁担责就由谁财产承受后果。无关联则父母财产通常不受影响,需依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判断,不能简单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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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裁判前车辆所有权变更是否构成财产转移需多方面分析。若当事人明知有债务或诉讼,刻意变更车辆所有权以规避责任或干扰执行,属恶意财产转移;若有合理对价且为正常交易,非逃避责任,则不属财产转移。法院审查会考虑变更时间、原因、价格等因素,恶意转移行为可能被撤销、财产被追回,转移方还可能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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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包括工资等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盈利、知识产权经济利益、未指明专属一方的遗产或受赠财产、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以及住房补贴等。夫妻间赠予财产未明确只给一方,视为对双方赠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