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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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私自订立的担保协议大多被认定合法有效,但有特定条件。协议内容须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各方要具备完备民事行为能力,且协议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良善风俗习惯。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私自订立的担保协议才会被认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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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归还日期到期后,擅自处置属非法无效行为。债务履行期截止前,抵押权人无权与抵押人约定借款人到期未偿债时抵押财产归贷款方。而债务过偿付期,若借款人未依约还款,抵押权人应依法定程序实现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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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署的房产抵押协议在符合规定时具法律效力。通常,协议签订体现双方真实意愿且完成抵押登记手续,一般即为有效。但需注意,房产抵押行为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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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证之债中,若未明确约定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从主债务履行期限截止次日起算,为期六个月,此期间债权人可请求保证人担责,超期则保证人免责,若债权人在此期间主张过担保,担保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规定。主债务履行期限未约定或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其认定有法律依据以保护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