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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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交强险未购买发生事故,一般不直接引发刑事责任,因其属法定强制保险,未买违反行政法规,但单纯此情况通常不使驾驶人担刑责。不过,事故后若驾驶人有酒驾、醉驾或逃逸等严重违法,可能构成刑事责任。是否担责需结合事故情形和驾驶人其他行为综合评判,有疑惑可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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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事故中乘客受伤,交强险按规定限额赔偿。三者险赔偿情况需依保险合同条款而定,若合同明确单方事故对乘客有赔偿责任且事故不属于免责范畴,三者险可能赔偿,但通常三者险针对车外第三方,本车乘客损伤一般不在赔偿范围。不能认定单方事故乘客受伤三者险必赔,要细查合同条款做判断,防纠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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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保险公司提出代位求偿请求通常需先买车损险。车损险指保险期内,被保险人或其授权合法驾驶员操作被保险机动车,因碰撞等意外致车辆毁损时,保险公司依约赔偿。特定情况如第三方拒赔或无力赔偿,被保险人可代位求偿,但要买车损险且事故在赔偿范围内。不同公司合同条款有差异,签合同时要认真阅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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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车险代位求偿有效期通常为三年,从给被保险人赔付完保险金之日起算。在此期间要妥善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如责任认定书、修车发票、理赔材料等。若超过三年时效期,对方可能以时效已过拒绝要求,代位求偿请求将不被法庭支持。因此,遇到符合条件的事,应尽快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