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抚养费的金额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包括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一般来说,抚养费可以按照父母一方月收入的20%至30%来支付。如果要抚养多个子女,可以适当增加,但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可以参考年收入或所在行业的标准来制定抚养费。
离婚协议书中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普遍认知里,父母对儿童提供生活保障和抚养的义务乃是法定责任,这种职责是不可通过约定或协商来消除的。因此,若在离婚协议中出现不应承担抚养费用的相关条款,那么这显然与现行法律相违背,依法不当的条款,其无效乃勿庸置疑。然而,在实际情况下,是否应全部或部分地取消或削减母亲的抚养费用,这可以根据婚姻双方各自的经济能力状况进行合理的调整。
子女抚养费乃是父母或其他具有法定抚养责任者为未满十八周岁之未成年人所支出之生活以及教育所需各项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女方暂时未能投入工作,仍需承担子女抚养费的支付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一方缺乏经济来源或下落不明之时,可将其名下财产用以冲抵所应负担的子女抚养费用。
离婚协议书中,不一定得写清楚子女抚育费的具体金额。要是双方能商量好并写进协议里,就能减少以后的纠纷。不过,要是只约定了支付方式但没写清楚具体金额,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可能会引起纠纷。所以,最好还是在协议里写清楚,这样既能维护子女的权益,也能让双方的权利义务更明确。
如果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条款没有得到履行,那么首先建议通过友好沟通的方式,敦促对方按照协议支付。如果沟通无果,那么可以诉诸法律,法院会依法判决支付义务。需要强调的是,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逃避责任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