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第三者遭遇原配追回钱时,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情况。
首先,第三者需要明确自己与对方之间的财务往来性质,是否存在借款、赠与等明确约定。
如果是借款,原配有权要求第三者归还借款,第三者应积极配合提供借款
证据,如
借条、转账记录等。
若涉及赠与,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较为复杂。
如果赠与行为是在违背
公序良俗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明知对方有配偶仍给予大量财物,原配可能有权要求返还。
但如果赠与行为是基于真实的感情和自愿,且没有损害他人利益,原配则难以要求返还。
总之,第三者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应保持冷静,积极与原配沟通,提供相关证据,明确自己的立场和权益。
同时,也应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恰当,避免再次陷入类似的
纠纷之中。
案情回顾:小丽发现丈夫小胡在婚姻期间给了第三者小静不少钱财,遂要求小静归还。小静称部分钱财是小胡借款,部分是基于两人感情的自愿赠与。小丽则坚称这些财物都应返还,双方为此产生争执,协商无果后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1、首先看小静与小胡的财务往来性质。若属于借款,小静应提供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其主张可能不被支持。
2、对于赠与部分,若认定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如小静明知小胡有配偶还接受大量财物,小丽有权要求返还;若赠与基于真实感情且未损害他人利益,小丽要求返还可能得不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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