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1023人阅读
监视居住是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强制性措施。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一定条件但不宜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手段时,可能适用。被监视居住者行动和行为会受限制监督,如不得擅自离开指定住所、通信可能被监控等,以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该措施适用于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或哺乳期女性、生活不能自理者唯一抚养人等特殊人群。
1986人阅读
刑事拘留与指定监视居住一般不能同时进行。刑事拘留是紧急状况下对犯罪行为严重且证据确凿者的临时强制手段,适用于如涉严重暴力犯罪等情况。指定监视居住是特定条件下相对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通常先刑拘,符合条件时可变更为指定监视居住,同时进行的情况少见,具体依法律和实践判断。
1362人阅读
实施刑事拘留时通常会向受害人发出告知,目的是保障受害者知情权,让其了解案件最新动态,使其感受到司法程序的公平与公开。但在某些特定情况,如可能对调查工作不利或存在其他合理理由时,通知可能会适当推迟。
1983人阅读
监视居住分住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种类型。住处监视居住一般无需缴保证金,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若无法提供担保人可能需缴保证金,金额由决定机关按案件情况确定。被监视居住者要遵守规定,违反规定缴了保证金的可能被没收部分或全部,还可能被要求悔过、重新缴保证金、提供新担保人或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