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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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告知成为担保人一般无需担责。担保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要求担保人有明确担保意愿。《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行为人有相应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法。在被欺诈、胁迫或不知情(无真实意思表示)下成为担保人,担保合同可能无效或可撤销,担保人无责,但具体需综合证据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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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押行为无效的欠条,关键要确定其法律效力。若欠条源于合法债务关系,仅抵押行为非法,债权人可凭欠条主张债权;若债务关系违法,如因赌博产生欠款,欠条可能完全无效。解决此类问题,可与债务人协商,重新定还款方式或找担保方案,协商不成则可向司法机关起诉,让法庭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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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证明对担保成功不知情并非易事。可先从担保合同等书面文件入手,非本人签字可申请笔迹鉴定。从日常交易习惯和逻辑看,未参与协商、未获好处,无相关沟通记录等可作辅助证据。有欺诈、胁迫或冒名情况也有利。最终是否真不知情,由法院综合证据判断,考量细节得出公正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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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放贷人担保责任能否免除并非简单问题,涉及众多因素和法律复杂性。实践中,职业放贷人借贷行为常被认定无效,担保责任认定需深入分析。要审查担保合同有效性,若违反强制规定,责任或可豁免;还需看担保人是否知晓债权人是职业放贷人,不知情且无过失或可豁免。总之,需结合具体情况、证据、法规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