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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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一般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等多种收益。但一方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补偿等为个人财产,女方不能分割。若男方有重婚等过错,女方分割财产可主张多分。若有书面财产归属约定,则按约定处理。总之,女方能否及能获多少财产需综合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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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一方私自给第三者转账,配偶通常可要求返还。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约定外属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同意擅自处理属无权处理行为。实际中要考虑转账情形,如金额大小、是否日常消费支出等。金额大且非维持家庭生活支出,要回可能性大;金额小或用于家庭支出等,要回全部钱款较难,需结合证据综合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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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期间转移财产存在多种情形,包括藏匿存款(转至他人名下或其他账户)、转移房产(过户或虚假交易、低价转让)、变卖动产(未经同意私自售卖车辆等)、虚构债务(伪造文件让对方担债)。转移财产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面临不利,对方可请求撤销,其或少分、不分财产。法律要求诉讼期间保证财产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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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女方父母给的钱一般不算共同财产。若女方父母明确表示钱是赠予女方个人的,那就是女方个人财产;若未明确表示只给女方,从法律角度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具体还需结合赠与约定、资金用途等综合考量,关键是要明确女方父母的赠与意愿来确定款项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