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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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公司供职十年以上,被该公司解雇,解雇原因如下若劳动者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一)试用期内,经证实无法达到岗位所需标准和要求的;(二)在工作中,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内部管理规定行为的;(三)因玩忽职守或其他不当行为,导致用人单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四)劳动过程中,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对本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严重干扰,且经过用人单位多次提醒仍未改正的。

关于法律中对于连续工作达到十年以上者是否可进行解雇并无明确规定。然而,若工作者实际在本岗位连续服务满十年并且在此期间遭受解雇,有权基于此情形提出相应赔偿请求。具体来说,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根据相关法规,当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劳动者在当前单位所服务的年限累积计算,每满一年便对应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工作逾十年被解雇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对于连续签订十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遭解雇者之对应赔偿规定详细如下:(1)若用人单位为无正当理由辞退已经服务超过十年的劳动者,则需承担至少二十个月的经济损失赔偿金;此项赔偿金额额度相当于经济补偿的双倍。而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为依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所累积工作时间,每满一周年便给予其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