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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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子登记为父母名字,离婚时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参与分割,因产权人是父母。但夫妻有证据证明买房时出钱,且钱属夫妻共同财产,或虽无明确约定但能证是夫妻共同出资,离婚时可就出资部分主张权益。具体情况依出资、约定等证据综合评判,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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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给小三宝宝的钱款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多种收益。男方给小三宝宝钱是个人对非婚生子女的赠与,非用于夫妻共同利益方面。此赠与行为在法律层面或有争议,若女方认为权益受损,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行为无效或要求返还财产,具体需视情形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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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分割比例的确立方式受多种复杂变量影响。夫妻共有财产时,分割遵循公平原则,兼顾房屋投资来源、婚姻持续时间及双方贡献等因素。涉及多个共享者,有事先约定份额的按约定分配,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按投资金额决定,若投资金额无法确定,视作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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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接着还房贷的情况下,婚前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权益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结合房产购买时间、还贷情况等因素认定判决,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