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书怎么才算送达
时间:2025.02.02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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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仲裁裁决书的送达方式主要涵盖以下几种:
①直接送达:
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会把裁决书亲手交给受送达人,或者交给其
法定代理人、代收人等。
这样能确保裁决书直接到达受送达人手中,避免中间环节的误差。
②留置送达:
当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
家属拒绝接收裁决书时,送达人可邀请相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后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
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裁决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将裁决书留在其住所,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此方式视为送达。
③委托送达:
若直接送达存在困难,可委托其他仲裁机构或有关单位代为送达,借助他们的渠道和资源完成送达任务。
④邮寄送达:
通过邮政部门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将裁决书寄给受送达人,这种方式较为便捷,能确保裁决书按时送达。
⑤公告送达:
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可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案情回顾:小郑收到仲裁裁决书后拒绝签收,仲裁机构工作人员邀请基层组织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注明事由并签名后将裁决书留置在小郑住所。小郑认为此方式不合理,不应视为送达,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留置送达的规定,在小郑拒绝接收裁决书时,仲裁机构工作人员邀请相关代表到场并按程序操作,把裁决书留置在其住所,此做法符合法律要求,应视为有效送达。
2、留置送达的相关程序保障了送达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小郑拒绝签收不能否定该送达方式的效力,仲裁机构按规定完成了送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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