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对于离婚时未还完贷款的按揭房,若双方无法协商处理,法院会根据资金投入、婚龄、还款能力等因素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房产会判给其中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同时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以房产市值与未还贷款的差额为准,同时会考虑购房时的贡献大小进行分割。
离婚时遇到共有财产(包括未结清的贷款)分割,夫妻俩一般会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法进行裁决,通常会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同时该方需要承担继续偿还贷款的责任。此外,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会综合考虑房产的市值、已还和未还的贷款等因素来确定。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房并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无明确协议,婚变时不动产归属登记方,贷款视为其个人债务。增值和共同还款部分需补偿另一方。若婚后加名视为赠予,无明确比例协议则房产平分。婚前限购政策促使部分人以个人名义购房,但共同出资需证据支持。贷款来源如非夫妻收入,且有明确约定,可排除共同还款论。
婚前按揭购房离婚后如何处理?若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购房,房产证仅登记该方名字,则该房产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婚内共同还贷部分需补偿对方。若双方共同还贷,无论房产证是否登记双方名字,均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自由协商分割,无法协商则提交法院裁决。若房产未办理房产证且涉及贷款,法院通常先判定暂时占有,待房产证办理后再行分割。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男方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房子,男女双方约定了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而房贷是由买房者一人婚后所得财产进行偿还的,那么房子归买房者,也就是归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