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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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况下,保全期限已满无法对车辆二次保全,因保全受法定时限制约,超期保全措施自动失效,原则上不能就同一车辆再申请。但如果能提供新的合理充足理由和证明材料,且符合保全条件,可尝试向法院重新申请,最终能否获批由法院依实际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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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对汽车保险公司提起法律诉讼,首先要准备如保险合同条款、事故责任认证文件、损失评估报告等有力证据。接着确认保险公司有无违约或未履行赔偿责任行为。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详细起诉状,阐明诉讼请求与事实依据。整个诉讼过程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尊重法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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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不主张不出席庭审,否则会被视为主动放弃申辩与质疑对方证据的权利,法院将在缺席情况下审判裁决,可能对当事人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强烈建议积极参与诉讼过程,以充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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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祸寻求法律支援并起诉保险公司及车主时,需准备多种材料。关键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有医疗费用票据。有误工损失要提供误工证明或工资流水,需护理则提供护理费证明文件,涉及伤残要交伤残鉴定报告,以及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等。此外,启动诉讼必须有详细严谨阐述原告及被告信息、诉求、事实与理由的民事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