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1529人阅读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不一定构成寻衅滋事罪。若出于寻求刺激等无端生事目的且情节严重(如多次损毁、损失数额大、影响恶劣等)可能构成该罪;但若是基于合法民事纠纷(如合同、相邻权纠纷)而故意损毁财物,通常属于民事侵权,应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1649人阅读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行为方面,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等行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等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致秩序严重混乱等常被认定。主观上需故意,目的为寻求刺激等。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会综合行为次数、手段、对象、后果等判定是否构成该罪。
1874人阅读
蓄意撞击汽车事件可能涉及故意损毁财物罪或危害公众安全罪。若撞击目的为摧毁汽车且金额大或有严重后果,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罪;若撞击行为(如公路上恶意撞击载有孕妇等情况的汽车)对公众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有潜在威胁,则可能被判定为以危险方式危害公众安全罪。
1964人阅读
过失犯罪包含疏忽状态下犯罪(应预见危害社会结果因疏忽未预见而致结果发生,如司机疏忽撞伤行人)和过于自信导致犯罪(预见行为可能有危害结果却轻信能避免而致结果发生,如电工自信不会出事致火灾),且只有法律规定时才需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