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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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在符合条件下受法律保护,能保障夫妻财产权益。《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书面约定婚前、婚后财产。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和公序良俗才有效。明确财产范围和归属能让处置更清晰,公证可增强效力。涉及第三人利益需其同意,财产范围不明或违法,协议可能部分或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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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房若要公证成共同财产,可按三步进行:一是双方共同向公证机构申请并提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等材料,公证员查验意愿及出资情况;二是明确约定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归双方共有,内容需清晰;最后经审查核实后,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明确房屋为共同财产,可防财产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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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前短期内大额取现可能被判定为转移财产,但无明确固定时间界限。若取现与日常消费或经营支出不符且无法合理解释,法院很可能认定为转移财产,如平时月消费几千,起诉前一周多次从共同账户取几十万元。若能说明合理用途则一般不认定。最终是否为转移财产需结合证据及法院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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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通常归个人;婚后购买若无特别约定,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平分。一方父母出资只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为个人财产,登记双方名下则为共同财产。贷款房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视为共同财产。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或可多分得房产,需综合因素按法律确定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