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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婚前有儿子丧偶婚前房产归谁

时间:2025.01.23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457人
律师解析:
1.倘若这所婚前购置的房产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当此人不幸丧偶后,该房产依旧归其个人所有,其儿子通常是没有权利继承的。
2.然而,要是遗嘱中清楚地表明将这处房产指定由儿子来继承,那么儿子便能依据遗嘱获得该房产。
3.倘若没有遗嘱存在,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丧偶一方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般情况下,儿子可以参与到房产的继承当中,但房产的份额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来进行判定,比如配偶是否在这处房产上有过贡献等。
4.假如该房产在婚后出现了共同还贷等相关情况,那就还需要考虑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还贷部分的补偿等一系列问题。
总之,对于二婚且婚前有儿子的丧偶方的婚前房产归属问题,必须依据实际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的综合判断,从而得出准确的结论。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购置房产,丧偶后,其与前妻所生儿子小李认为自己有权继承该房产,小朱却表示房产是自己个人财产。小朱去世后未留遗嘱,且该房产存在婚后共同还贷情况,房产归属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房产为小朱个人财产且无遗嘱,小李通常无继承权,因为个人财产在无遗嘱时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小李非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2、若有遗嘱指定小李继承,小李可依遗嘱获得房产。
3、若无遗嘱,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参与继承,房产份额需考虑配偶有无贡献等情况。
4、因存在婚后共同还贷情况,还需分割共同财产并考虑还贷部分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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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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