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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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通常不宜同居。该期间夫妻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若同居可能被视为默认延续婚姻关系,影响后续离婚程序办理。若之后决定不离婚,同居在法律上无问题;若坚持离婚,同居则可能使离婚事宜处理产生复杂情况与争议。因此,离婚冷静期是否同居需谨慎考虑,避免引发不必要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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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看,偶尔一起居住是否构成同居难以简单判定。通常同居指双方持续稳定在同一住所共同生活、共担费用。仅偶尔相聚不具备长期稳定特点可能不算。具体需综合居住时间、频率、生活模式等判断,如每周固定几天像夫妻般生活较倾向构成,偶尔留宿则多半不算,要依实际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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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范畴,婚前同居本身不违法,但可能因引发婚姻破裂等后续状况,影响离婚时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关键在于自身婚姻状况与内心想法,若想维持婚姻,建议与妻子坦诚交流;若无法接受,可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了解离婚程序与权益保障。总之,要综合实际情况与需求,慎重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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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同居关系中,钱财使用有原则。共同生活的合理开销如房租、水电费等双方共担;一方为共同生活额外支出可商量分摊;个人名义投资收益或损失自担,有明确约定则按约执行。需注意同居与婚姻关系不同,法律对同居财产分割规定少且不清晰,纠纷处理依具体情况和证据。所以同居最好明确钱财使用,避免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