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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婚内赠与的房产可以要回去么

时间:2025.01.22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04人
律师解析: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房产赠与,若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过户手续,那就意味着赠与这个行为已经圆满完成。
此时,一般是不能随意把房产再要回来的。
因为房产一旦过户,其产权归属在法律上就已经发生了明确的变更。
2.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赠与方是有可能要回房产的:
要是受赠方做出了严重侵害赠与方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实施暴力伤害等,赠与方有权要回房产。
若受赠方对赠与方负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该义务,例如不照顾生病的赠与方,赠与方也可主张要回。
当受赠方不履行赠与合同中事先约定好的义务时,赠与方同样有权利收回房产。
3.要是赠与的房产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没有真正转移之前,赠与方是可以撤销赠与行为的。
总之,婚内赠与房产能不能要回,得结合具体情况判断,重点要看赠与行为是否完成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将名下房产赠与小丽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小朱因小丽对其生病的母亲不闻不问,认为小丽未履行扶养义务,想要回房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将房产赠与小丽且已办理过户,按规定赠与行为已完成,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要回房产,因房产过户后产权归属已变更。
2、但小丽对小朱生病的母亲即近亲属未尽扶养义务,此情形符合法定撤销赠与的条件,小朱有权要回房产。
3、若房产未办理过户,在权利未转移前,小朱可撤销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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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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