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我国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或加班时生病或身亡可享受工伤补偿和因工死亡赔偿。宿舍休息时不算下班,且宿舍非工作场所,因此仅在加班或工作时发生的意外伤亡可获得赔偿。工伤指劳动者在执行职业职能或与工作密切相关活动中,因外界不良因素导致的身体伤害和职业病损害。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发病或加班时病发,享有不同权益。
员工下班以后在宿舍死亡的这种情况通常都不算工伤,事实上,绝大多数的工伤事故都要求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如果去世的原因和工作没有任何关系,不能被认定成工伤。
劳动者下班后在单位宿舍去世,不认定为工伤,不能向单位索要工伤赔偿,只能向单位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认定工伤有一定的限制,需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由于工作的原因出现事故。
如果职工是在下班之后在单位宿舍死亡那么就不能够算是工伤,因此也就不能够去认定工伤赔偿,这时候单位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如果当事人他是在上班时间之内在单位宿舍死亡那么也要看他是否在48小时之内死亡。
在单位宿舍睡觉死亡的,一般来说是不算工伤的。在我国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定中,对于劳动者的工伤,用人单位都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需要对员工进行一定程度的死亡赔偿,具体赔偿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