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个约定通常是以书面的形式的。并且该协议书是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签订。
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单方个人业务的借贷合同,被视为处理共有财产的法律行为,离婚时有法律效力。但如系出于生活情趣或非真实商业目的(如家庭付出后的“借款”),这些并非实质性金钱交易,而是夫妻间的玩笑,不应视为有效借贷协议。此类借款协议应被视为无效。
婚内财产协议,首先必须是具有夫妻关系的双方签订的,其次,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同时约定必须明确。婚内财产协议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对财产进行约定所有于谁,是完全合法的。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即使已签署离婚协议但未办理许可,双方仍可协商修订;修订后须备案。已领离婚证则无法改动原协议,但仍可谈判。经双方认可且合法的补充协议具约束力。离婚一年内如需修改财产分割,可在法律框架下通过司法途径申请撤销原有分配,但不得质疑婚姻解除。
夫妻共同生活中,签署的财产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可通过书面方式约定婚姻期间及婚前财产归属。只要这些约定真实且不违反法律,便具有法律效力。但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律师以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明确,并符合双方真实意愿,从而有效保护各自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