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法定第一顺序顺位继承人怎么确定

法定第一顺序顺位继承人怎么确定

时间:2025.01.21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925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配偶
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为配偶,且在继承遗产时,双方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这种平等体现在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对另一方遗产的继承份额上。
例如,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在一方去世后,需先分割出属于在世一方的份额,剩余部分才作为遗产由配偶等继承人继承。
二、子女
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体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其中,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任何形式的歧视都是不被允许的。
养子女在与养父母建立合法收养关系后,对养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对生父母的遗产,一般不再享有法定继承权,除非其对生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三、父母
父母范畴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需特别注意的是,对于继子女和继父母而言,只有存在扶养关系时,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若不存在扶养关系,则不能参与继承。
例如,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或者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扶助,这样才形成扶养关系。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与配偶小李共同购置的房产。他们育有婚生子女小胡和非婚生子女小丽,小朱的父母小静健在。在遗产分配时,对于房产分割及小丽的继承权问题产生争议。此外,小朱还有继子,与小朱不存在扶养关系,其是否有继承权也有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房产,应先分割出小李的份额,剩余部分作为小朱的遗产,由小李、小胡、小丽、小静继承,体现配偶在分割共同财产后对另一方遗产的继承。
2、小丽作为非婚生子女,与小胡享有同等继承权,不应被歧视。
3、小朱的继子因不存在扶养关系,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同时,取得该遗产的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也应在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

无继承人无遗书遗产分情况处理。我国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

有遗嘱的优先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遗嘱还需要公证吗

    易轶律师

    遗嘱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是经公正处按照法律规定公正的遗嘱;除了公证遗嘱需要进行公证,其他四种遗嘱只要符合自身的构成要件就有效并不需要进行公证。相比较与其他四种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

    播放量:1040 2023-03-30
  • 什么是共同遗嘱

    万鹿勇律师

    共同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有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和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之分。所谓形式上的共同遗嘱又称单纯的共同遗嘱,是指内容各自独立的数份遗嘱记载于同一份遗嘱中。

    播放量:889 2022-06-09
  • 遗赠扶养协议应该怎么公证

    万鹿勇律师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播放量:352 2022-06-09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 二婚丈夫过世房产如何处理好

    1392人阅读

    再婚后伴侣离世,处置其遗留房地产时,先明确是否为夫妻共有资产。若是,一半归健在配偶,另一半为遗产按法规分配;若仅为逝者私人财产,则全部作为遗产。遗产分配时,有遗愿依遗愿传承,无遗愿则由配偶、儿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依法公平共享。

  • 离婚后孩子有遗产继承权吗

    1752人阅读

    离婚后,子女不论是否维持与父母的亲子关系,都有法定遗产继承权。离婚只是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不会改变父母与子女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子女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益也包含其中,即父母离婚不影响子女法定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 继承权受到侵害怎么处理

    1245人阅读

    当继承权利被侵犯,首先考虑与侵权当事人友好磋商以维护权益。若协商无果,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仍无法解决,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请求公正裁判。在此过程中,务必认真搜集并妥善保留遗嘱、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等相关证据,为自身诉求提供有力支撑。

  • 财产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1523人阅读

    财产继承顺序分第一、二顺位。第一顺位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无权继承;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离世或丧失资格,才由第二顺位继承。其中“子女”含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指亲生、养父母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