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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由继承人保管可以吗

时间:2025.01.21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889人
律师解析:
遗嘱继承人保管确实存在一定风险,但也并非完全不可行,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层面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说,并没有明确禁止遗嘱由继承人保管。
一份有效的遗嘱,关键在于其形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规定。
比如,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
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只要遗嘱满足这些法定条件,即便由继承人保管,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二、潜在风险
继承人保管遗嘱时,容易引发诸多争议。
当遗嘱人去世后,其他继承人很可能会对保管遗嘱的继承人是否篡改遗嘱内容产生怀疑。
例如,有的继承人可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保管期间私自更改遗嘱关键条款,将更多财产分配给自己,这无疑会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进而引发激烈的家庭纠纷,破坏家庭关系的和谐。
三、建议措施
若确实由继承人保管遗嘱,最好先对遗嘱进行公证。
公证后的遗嘱具有更强的公信力,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争议。
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多份遗嘱副本。
比如,将一份副本交给律师事务所或者其他值得信赖的机构保管。
这样,一旦出现争议,不同的副本可以相互印证,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下自书遗嘱,明确财产分配,之后将遗嘱交由继承人小李保管。小朱去世后,其他继承人小胡、小丽、小静怀疑小李篡改遗嘱内容,因为小李继承份额明显增多,双方为此产生激烈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律层面看,法律未禁止遗嘱由继承人保管,小朱的自书遗嘱若符合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法定条件,即便由小李保管,本身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2、潜在风险方面,小李保管遗嘱引发其他继承人怀疑是常见问题。若小李确有私自更改行为,损害其他继承人权益,就易引发家庭纠纷。
3、建议措施上,若当初对遗嘱进行公证,或保留多份副本交其他机构保管,此时就可相互印证,减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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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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