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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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丈夫意外离世后,女方通常不再对其父母有法定赡养责任,因为赡养义务基于婚姻中的配偶身份及父母子女关系产生,丈夫去世,女方与公婆间直接的法律赡养关联消失。但若女方在婚姻期间与丈夫一起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去世后女方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特殊情况可据事实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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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自家房屋有所有权与支配权,通常可决定是否让子女居住。但若子女基于婚姻、抚养等关系有合法居住权,父母不能随意禁止。当父母与子女因居住问题产生纠纷时,子女可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确认居住权或寻求其他合法途径解决,是否有权不让子女居住要看具体法律关系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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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老人的钱能否使用要视实际情况而定。若老人留有合法有效遗嘱明确钱款使用办法或指定使用人,应按遗嘱执行;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人享有相应份额。继承程序未完成时,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可能侵权,但为丧葬等必要支出可在合理范围内使用。总之,要依据法律和具体情况行事,避免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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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看,儿媳一般无赡养婆婆的法定义务,赡养老人主要是子女责任,如儿子等直系亲属应担起担子。若儿媳在丈夫去世后自愿赡养婆婆,属道德行为,法律尊重认可;若儿媳对婆婆有帮助扶持,分割丈夫遗产时可酌情考虑。儿媳不愿赡养,婆婆无法强制。应从道德情感角度看待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