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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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补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宅基地上房屋是婚后建造或翻建,拆迁补偿款中与房屋价值对应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婚后房屋属夫妻共有。若宅基地婚前一方取得,仅对原房屋拆迁补偿且不涉宅基地补偿,补偿款一般为一方个人财产。要综合相关时间等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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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纠纷中,夫妻婚前所购房产原则上归产权登记一方单独持有。若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房产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但若婚前仅支付首付,后续房款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筹集支付,那么针对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可能涉及对另一方的房屋所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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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出钱买房,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权利。但若男方明确表示房子归其一方所有且有书面约定或相关证据,或购房款是男方婚前财产且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倾向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具体需综合出资、登记及双方约定等情况判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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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产证呈现共同共有,离婚时房产分割有一定方式。共同共有意味着双方房产权利平等。首先双方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及补偿方式,协商无果则法院依实际情况判决。婚后购房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一方主张所有权需给另一方补偿。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产权登记方,还贷及增值部分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