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安徽,关于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通常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一般不存在“差额”支持的情形。
具体说明如下:
1.
补助金性质与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
工伤致残
劳动者的一次性
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
法规对其计算标准有清晰明确的规定,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
2.足额支付无差额:若用人单位严格依照规定,足额向劳动者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那么在正常情况下,就不会再有额外的“差额”需要支持。
3.存在差额的处理:不过,在实际中可能会出现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的情况,或者因一些特殊情形导致劳动者实际领取金额与应得金额存在差异。
此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
仲裁等合法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相应的差额。
总之,是否存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差额”以及如何处理,都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和操作。
案情回顾:小何在安徽某单位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评定
伤残等级。单位按自定标准发放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与法定标准存在差额。小何认为单位应补足差额,单位则称已发放无需再补,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明确法定计算标准,是对工伤致残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单位应严格按标准支付。
2、若单位足额支付,通常不存在“差额”支持情形。本案中单位未按法定标准支付,存在差额。
3、小何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要求单位补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差额,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