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在夫妻关系确立之前,若其中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了房产并且要求将房屋仅登记于他们子女的名字之下,那么这种情况下这处房产便被视为是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在夫妻婚姻破裂而需要进行离婚处理时,法律规定这类房产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是仍然归属于夫妻中的个人所有。
婚后一方父母所资助购买的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依据法定法规条款,当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父母为其子女购买住房提供捐助资金时,此种献出动作在严格意义上应当被认作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行为,然而如果有证据表明父母有明确意愿将财产赠予其中任意一方,这部分出资就需要特殊处理。
父母在婚前给子女买房,出资一般看作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予,除非父母明确说这钱是给夫妻二人的。但要是出资发生在婚后,那就得看双方有没有签相关协议了。要是协议里没明确权益怎么分,或者双方都没签协议,那这笔钱就会按照法律规定,被当成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写在自己孩子名下,那这房子一般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反过来,如果父母在结婚期间出资买房写了夫妻俩的名字,那就等于把房子送给了他俩,离婚时要当作共同财产来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会判给母亲抚养。如果子女已满两周岁但双方协商不成,那么法院将会以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为基准进行裁决。对于八周岁及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总之,我们要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得到妥善的安置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