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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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离婚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依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判决。个人财产归个人,无需分割。常见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经营及知识产权收益等;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婚后共购房产一般平均分割,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请求多分,具体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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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购置的金饰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可带走;婚后购买且无特别说明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一般平均分配,男方只能拿走自己份额。若婚姻期间对金饰归属有特殊约定,则按约定执行。判断男方能否拿走金饰主要看购买时间与有无特殊约定,情况不明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处理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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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大多有效。当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抵触公序良俗时,通常会被认定有效,夫妻对婚内财产的约定是对财产权利的处置。约定清晰的房产协议在财产纠纷时是重要依据,但存在欺诈等非真实意愿或违法情况,约定可能无效或部分无效,其效力需结合实际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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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书丢失后的处理方式: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可向原机关申请查阅档案获取证明;若委托律师等起草并保管的,可联系相关人员提供副本或重新出具证明。若涉及重要财产权益,为防纠纷可重新签订约定书明确权益。总之,要依据具体情况采取恰当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