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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变更为一方所有权怎么办

时间:2025.01.1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22人
律师解析:
1.关于夫妻共同房产变更,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将房产变更为一方所有,那么可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操作时,需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
申请时要准备好一系列材料,比如能证明双方身份的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用以证实婚姻关系,还有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要认真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若夫妻之间存在离婚等法律事实从而导致房产需要变更归属,这种情况下可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方式,明确房产归属于其中一方。
等到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生效之后,当事人需要持生效的法律文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3.在进行变更登记的时候,有可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具体的税费标准并不是固定的,而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执行。
总之,夫妻共同房产变更为一方所有权,要依据双方意愿或法律规定办理手续,遵守当地法规和税费政策。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协商将共同房产变更为小丽所有,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时,小朱临时反悔不想办理,双方产生争议。后二人因感情破裂离婚,法院判决房产归小丽,小朱却对缴纳变更登记的税费有异议,认为不该自己承担。

案情分析:

1、夫妻协商变更房产,需双方共同申请,小朱反悔违反协商一致原则,导致最初的变更登记无法顺利进行。
2、法院判决生效后,小丽有权持法律文书办理变更登记,小朱应配合。
3、关于税费缴纳,应按当地政策执行,小朱的异议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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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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