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得用他们拿到的所有遗产,包括钱财、房子什么的,去还欠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意味着,当借款人死了以后,他的财产继承人就得用他们继承到的那部分财产,去还欠款人的债务。不过,如果这些遗产的实际价值不够还所有的债的话,那么继承人是可以选择只还那些遗产价值以内的部分,除非他们自己愿意多还一些。当然,如果继承人选择不继承遗产,那他们也就不用管欠款人的债务。
继承人得用手里拿到的遗产的真实价值来还他爹妈生前欠下的税和债。就是说要是这个人死后留下了点儿什么给继承人,那继承人就得拿这份遗产的真正值来还他爹妈留下来的那些账。可要是遗产里头钱不够还所有的债,那继承人也可以选择不帮着还超过遗产本身价值的那部分,除非他们心甘情愿地掏腰包。当然,如果继承人不想接手遗产,那他们也就不用操心还债的事儿了。
继承人得把遗产变现后的钱来还那些该交的税务跟欠债。要是继承人不想继承了,那他们就不用管这些事儿。所以,要是继承人说我不要你们遗产了,那么被继承人留下来的债务也就不用他们来还了。再说了,要是遗产不够还债的话,继承人也可以选择不还超过遗产的那部分债务嘛。这样一来,被继承人的债务就不用还了呀。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继承人在享有遗产利益之同时,必须以所继承遗产之实际价值作为上限,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应缴纳的税费及债务进行负责清偿。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之明文规定,继承人须依据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上限,偿还被继承人按照法律应尽的纳税义务以及承担的债务。换言之,即便债务人不幸离世,其所遗留的债务状况依然持续存在。此时,继承人有义务在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债责任。为此,持有债权者有权向继承人提起诉讼,请求其负责偿还债务,然而,继承人的偿债责任严格受限于其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