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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没有年月日有效吗

时间:2025.01.12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071人
律师解析:
自书遗嘱若没有注明年月日,在法律层面是无效的。
下面为你详细阐释其中缘由:
一、法律的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清晰指出,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完成后要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一规定是自书遗嘱生效的法定形式要件之一。
法律之所以如此要求,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严肃性以及可追溯性。
通过明确的书写、签名和日期标注,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遗嘱纠纷的发生。
二、注明日期的重要意义
注明日期对于确定遗嘱的订立时间意义重大。
一方面,有助于判断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例如,若遗嘱人在某个时间段患有精神疾病等影响行为能力的状况,通过日期就能准确判断该遗嘱是否有效。
另一方面,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日期可以确定各份遗嘱的先后顺序。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日期便成为了确定最终有效遗嘱内容的关键依据。
三、缺少日期的严重后果
若自书遗嘱没有注明年月日,那么就难以准确判断这份遗嘱究竟是什么时候形成的。
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这样的遗嘱在法律上是不具备效力的,也就不能依据其内容来对遗产进行合理处分。
所以,在订立自书遗嘱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注明日期。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自书了一份遗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分配,但遗嘱中未注明年月日。小朱去世后,其子女小李和小胡就这份遗嘱的效力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应按遗嘱执行,小胡则认为缺少日期应无效。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具体年月日,此为生效的法定形式要件。小朱的遗嘱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该规定。
2、注明日期可判断遗嘱人订立遗嘱时的行为能力,也能确定多份遗嘱的先后顺序。小朱遗嘱因缺日期,无法判断订立时状态,也无法在多份遗嘱情形下确定效力,所以该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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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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