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咨询该律师1943人阅读
若购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赔偿金额,可按法律规定确定。据《民法典》,一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义务需承担违约责任。未明确违约金数额时,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预期利益,但不能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双方可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定,使买卖双方遇违约时有公平解决办法。
1360人阅读
关于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签问题,需先明确合同有无相关约定。若未提及,房东有权不续签,但应提前合理通知租户。租户未经房东同意的添附行为无法获补偿,经同意则可据情主张补偿。到期时租户要按约腾退。若房东无故不续签造成租户损失,可先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维权。
1146人阅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原则上有法律效力,但要满足条件。若违约条款是双方平等、自愿、公正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德习俗,一般合法有效,如违约赔偿金额符合约定标准。实际处理时,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对其法律效力及实施方式作出权威判定。
1443人阅读
当卖方违反房屋销售协议时,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状况与合同条款。卖方违约一般需担责,具体责任可从合同中明确。常见违约责任有退定金、付违约金、补偿买方损失等。若买方想继续履约,卖方应协助完成流程;若卖方拒绝或不能履行,买方或诉诸司法。卖方违约应积极与买方协商,降低自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