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重组家庭财产分配怎么分配

重组家庭财产分配怎么分配

时间:2025.01.1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48人
律师解析:
重组家庭财产分配涉及多种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指的是在结婚前,夫妻双方各自所拥有的财产。
这部分财产明确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或者个人的存款等。
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些财产也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形式另外作出了约定,比如签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某些婚前财产在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否则离婚时,婚前财产依旧归个人所有。
二、婚后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多种收入,像工资、奖金,以及通过生产经营所获取的收益等,一般情况下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原则上是均等分割这些共同财产
不过,在实际分配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一些具体原则进行适当调整。
例如,会考虑照顾子女的权益,保障子女在父母离婚后生活不受太大影响;会照顾女方权益,考虑到女性在家庭中可能承担更多家务和生育责任;还会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对于在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给予适当倾斜。
三、继承与赠与财产
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财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
例如,遗嘱写明某套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该房产就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未明确规定财产归属,通常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若涉及与前配偶所生子女的财产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协商不成产生纠纷,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重组家庭,离婚时就财产分配产生争议。小朱婚前有一套房产,小李认为婚后应算共同财产;婚后二人有共同经营收益,小朱主张全归自己;小胡去世赠房给小李,小朱称应是共同财产,且涉及与前配偶子女财产纠纷。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房产属其个人财产,除非双方有书面约定,否则不会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共同财产,小李主张无法律依据。
2、婚后共同经营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小朱主张全归自己不合理。
3、小胡赠房明确给小李,该房产属小李个人财产,小朱说法错误。
4、涉及与前配偶子女财产纠纷,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在财产性质的认定上,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平均分割为原则。夫妻之间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

具体方法是:一、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二、对方仍拒绝支付的,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三、待法院判决书下达之后,对方应按判决书要求支付抚养费,仍拒绝支......

夫妻双方对夫妻的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原则上夫妻双方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各占有一半的比例。但是,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协议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配吗

    周玲律师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播放量:1021 2022-06-09
  • 婚前财产公证流程

    周玲律师

    1、当事人要准备好公证需要的材料。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履行完毕。

    播放量:832 2022-06-09
  • 夫妻一方去世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万鹿勇律师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播放量:596 2022-06-09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 离婚以后财产分割不理睬怎么办

    1017人阅读

    离婚后对方不理睬财产分割时,可先沟通协商,让其明确法律义务,避免矛盾激化。协商不成则起诉,起诉要准备离婚协议、财产清单等证据。法院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若对方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封等措施。遇到此类问题,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 离婚分割共有产权住房怎么分配

    1294人阅读

    离婚时共有产权住房分配原则:按份共有按约定份额分,无约定按出资额比例分;共同共有一般平均分割,法院会考量双方住房贡献等。如一方婚前出资部分产权,婚后共同还贷,未出资方可得婚后还贷及增值补偿。法院会结合住房状况判断分配合理性。实际处理中,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 离婚房子给孩子房贷怎么办

    1773人阅读

    离婚时将有房贷未还清的房子给孩子,有多种处理办法。一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由一方继续还贷直至结清,逾期会影响信用;二是由孩子监护人(通常是直接抚养方)还贷,孩子成年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还。一方承担还款责任,另一方要给予补偿,还需及时办理过户,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 离婚房子有贷款没还完怎么办

    1704人阅读

    离婚时房屋尚在还贷款,处理办法多样。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约定一方还贷并给另一方补偿;协商不成,通常判房屋归一方,该方还贷并补偿另一方。没拿到产权方要协助过户。分房要考虑市场价值、剩余贷款等,未还贷款属共同债务,由双方共担,拿产权方负责还清剩余贷款,要依据具体情况保障双方权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