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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如何将自己房子给子女

时间:2025.01.1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992人
律师解析:
老人将自己的房子给予子女,常见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赠与:
流程:首先,老人和子女需要签订一份详细的赠与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表明房屋赠与的相关事宜,比如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等详细信息。
之后,双方一同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
在登记部门,工作人员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屋的产权正式变更到子女名下。
注意事项:需要注意的是,赠与行为完成后,如果房产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比如子女严重侵害老人权益等,老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2.买卖:
流程:双方要签订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需明确约定房屋价款、支付方式、付款时间等重要条款。
接着,按照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流程,双方需缴纳如契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完成税费缴纳后,再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买卖过程中,对于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等条款一定要明确约定,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3.继承
流程:老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清楚地指定房屋由某个或某些子女继承。
待老人去世后,子女凭借合法有效的遗嘱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如死亡证明等,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注意事项: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例如自书遗嘱要有老人的亲笔签名和日期等,以确保其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老人欲将房子给子女,先与子女签订赠与合同并准备办理过户,后子女对其态度恶劣,小朱想撤销赠与引发争议;小李老人与子女以买卖形式过户,因合同中付款时间约定不明产生纠纷;小胡老人立遗嘱指定子女继承,遗嘱形式存疑引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小朱老人的赠与案件中,若房产未过户,子女严重侵害老人权益,依据相关规定,老人有权撤销赠与。
2、小李老人买卖房屋时,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易引发矛盾,应明确房屋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时间等,按规定缴纳税费后办理过户。
3、小胡老人的遗嘱若不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无亲笔签名和日期等,遗嘱有效性将受影响,子女办理继承过户可能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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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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