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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生的孩子是判给谁抚养的

时间:2025.01.11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127人
律师解析:
刚出生的孩子一般会由母亲来抚养,这背后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以及多方面的考虑因素。
具体阐述如下:
一、法律原则层面
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在夫妻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是由母亲直接抚养。
刚出生的孩子毫无疑问是不满两周岁的,所以在没有特殊情况出现时,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母亲。
这一法律原则是从保障孩子权益以及成长环境稳定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的,为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二、生理需求角度
母亲在孩子成长的初期阶段,能够更好地满足孩子的生理需求。
比如哺乳,母乳中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和抗体,对于孩子的身体健康和免疫力提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且母亲在日常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方面,也往往更为细心和周到,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下,孩子与母亲共同生活可能会对其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又或者母亲虽然有抚养条件,但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明确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当出现这些特殊情况时,法院会全面综合各种因素,始终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审慎地判定孩子抚养权的最终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育有一女小静。不久后两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在争夺小静抚养权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更有能力抚养,小李则认为按法律规定,孩子刚出生应归自己抚养。

案情分析:

1、从法律原则层面看,依据《民法典》,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小静刚出生不满两周岁,若无特殊情况,抚养权应判给小李。
2、从生理需求角度,小李作为母亲能更好满足小静哺乳等生理需求,日常照顾也会更细心周到。但如果小李存在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特殊情况,或者不尽抚养义务,而小朱明确要求小静随其生活,法院会综合考量,以最有利于小静成长的角度判定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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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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