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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遗嘱效力规则有哪些

时间:2025.01.09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024人
律师解析:
民法典》中关于遗嘱效力规则,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遗嘱形式及要求
遗嘱存在多种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
每种形式都有特定要求。
例如,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以确保遗嘱内容完全出自其本人意愿。
书写完成后,还需遗嘱人亲自签名,并明确注明年、月、日,以此确定遗嘱的形成时间。
代书遗嘱则要求有两个以上具备见证资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二、遗嘱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其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有清晰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若遗嘱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所立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体现。
若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该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同样不具备法律效力,而对于被篡改的遗嘱,只有篡改的部分无效,其余未被篡改且能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愿的部分依然有效。
四、多份遗嘱冲突时的效力
当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这体现了对遗嘱人最终意愿的尊重。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分别立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内容存在冲突。代书遗嘱的见证人数不符合要求,且公证遗嘱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是在受胁迫下订立的。那么,在小朱去世后,应以哪份遗嘱为准成为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

1、代书遗嘱因见证人数不足,不符合《民法典》中代书遗嘱的形式要求,不具有法律效力。
2、公证遗嘱虽是法定遗嘱形式之一,但因是在受胁迫下订立,并非小朱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该公证遗嘱无效。
3、自书遗嘱若符合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要求,且不存在其他无效情形,在排除其他无效遗嘱后,应按自书遗嘱执行,体现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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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还需要公证吗

    易轶律师

    遗嘱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是经公正处按照法律规定公正的遗嘱;除了公证遗嘱需要进行公证,其他四种遗嘱只要符合自身的构成要件就有效并不需要进行公证。相比较与其他四种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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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共同遗嘱

    万鹿勇律师

    共同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有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和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之分。所谓形式上的共同遗嘱又称单纯的共同遗嘱,是指内容各自独立的数份遗嘱记载于同一份遗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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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赠扶养协议应该怎么公证

    万鹿勇律师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播放量:352 2022-06-09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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