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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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通常不能拒绝探视孩子,探视权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旨在保障子女利益及亲子关系。除非探视方有患严重传染性疾病等威胁子女健康的法定情形,否则不得拒绝。若一方拒绝,另一方可协商或诉讼解决,法院会据情判决保障探视权。尊重和保障探视权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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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通常无需公证。双方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只要不违法且是真实意思表达,就具法律效力。公证可增强协议公信力与证明力,若有纠纷可作证据,但并非必经程序。一方不按约定行事,另一方可起诉。法院会据实际与法律判断并判决。是否公证看双方意愿,关键是协议要合法有效以保障孩子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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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准备起诉离婚且对方不让见孩子时,需准备多种材料。要准备明确写出保障探视权等诉讼请求的民事起诉状;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有证明离婚事实的证据如判决书等;如有探视权约定或判决文件也需提供;还要准备证明对方不让见孩子的证据如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监控视频等,起诉时要讲清法律依据和对方不当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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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十四岁是重要年龄界限。刑事责任方面,十四至十六周岁实施特定严重犯罪需担责;民事责任上,此阶段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相符民事活动,其余需法定代理人协助;行政责任领域,相关未成年违法可能受治安处罚且从宽,未满十四违法则不予处罚,监护人要担监管责。